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楊 通訊員/陳雲飛)筆者11月18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已依法對汕頭市政協原主席賴益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2日,現年69歲的賴益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月17日,汕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賴益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此前,汕頭警方通報稱,2014年7月2日下午,廣東汕頭市龍湖區星光華庭小區6棟發生一起血案,警方到現場後發現1名女子倒在該房間的床上,並經現場搶救無效後死亡。犯罪嫌疑人為汕頭市政協原主席賴益成,事發後其報警自首。
  11月14日,中共廣東省紀委通報稱,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中共廣東省紀委對汕頭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賴益成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鑒於賴益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已由警方對其立案偵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賴益成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原標題: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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